財政部2020年1月起要求在台註冊境外電商應開立發票,台北國稅局官員解釋,發票制度在國際間並不常見,境外電商本身不太熟悉,配合台灣作法需更改全球系統,也要耗費一定的時間及成本,尤其是發票內容涉及營業資訊的傳送,必須要確保資安嚴謹。
後續國稅局也將展開調查,針對違規不開發票的境外電商業者進行裁罰,至於罰則比照國內業者,如果仍有誠實納稅、只是沒開發票,可依稅捐稽徵法44條開罰,處5%罰鍰,最高不超過新台幣100萬元;若沒開發票且導致短漏報稅額,則可依營業稅法第52條開罰,處5倍以下罰鍰,最高不超過100萬,一年內連續3次被查獲將停止營業。(資料來源:中央社)
依照財政部先前法令之規定,電子計算機發票也即將在2020年底全面停用,各企業同時逐步在規劃資訊系統整合的作業時間與廠商,最被關注的地方是開錯、漏開、漏傳,因為將可能面對法規罰則與顧客抱怨之損失,如此企業更要確保所有電子發票正確、即時的交付給對方,且帳務核對與營業稅申報階段能更有效率的縮短對帳時程,減輕報稅負擔。